近日,一起關于婚姻介紹服務的消費糾紛引發廣泛關注。一位女士為尋求理想伴侶,向某婚介公司支付了高達29000元的會員費。合同期滿后,她不僅未能獲得任何匹配的相親對象,連基本的婚介服務也未體驗。
據了解,該女士在簽約前曾收到婚介公司的多項承諾,包括‘精準匹配’、‘高端資源’和‘一對一專屬服務’。但付款后,公司僅以‘資源有限’、‘條件不符’等理由拖延,最終未安排任何實質性見面或交流活動。當她要求退款時,公司援引合同條款中的‘服務啟動后不予退款’規定,拒絕其訴求。
這起案例揭示了當前婚介服務行業的幾大問題:部分機構利用消費者對情感需求的迫切心理,過度包裝服務內容;服務合同常存在模糊條款,消費者維權困難;高額收費與服務質量嚴重不匹配的現象也時有發生。
法律專家指出,根據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》,經營者應當提供真實、全面的服務信息。若婚介公司未能履行核心服務承諾,消費者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退還款項。建議消費者在選擇婚介服務時,務必核實機構資質、保留溝通記錄,并對合同條款進行細致審閱。
目前,該女士已向消費者協會投訴。此事也提醒社會各界:婚戀服務需要更嚴格的行業規范與監管,莫讓擇偶的真誠期待,變成商業陷阱中的代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