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則關于婚介服務的糾紛引發社會關注。一名女子支付近17萬元婚介服務費后,未能通過婚介機構找到合適伴侶,最終與非會員結婚,卻被婚介機構以違約為由拒絕退款。這起事件不僅揭示了婚介服務行業收費亂象,更引發對婚戀服務合同合理性的深度思考。
據當事人王女士介紹,她于2021年與某知名婚介機構簽訂服務協議,支付了16.8萬元服務費。協議約定機構在一年內為其提供匹配服務,但未明確限制其通過其他渠道尋找伴侶。在服務期內,機構推薦的多位男士均未能達到王女士期望,服務期滿后,王女士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并結婚。
令人意外的是,當王女士要求退還部分服務費時,婚介機構卻以"違反獨家委托條款"為由拒絕退款。機構聲稱,雖然合同未明確寫明,但在服務講解時曾口頭告知會員不得通過其他途徑尋找伴侶,否則視為違約。
法律專家指出,這類糾紛的核心在于合同條款的明確性。根據《民法典》規定,格式條款中免除或減輕其責任、加重對方責任的條款,應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對方注意。若婚介機構未能將限制條款明確寫入合同,僅憑口頭告知難以產生法律效力。
與此同時,婚介服務行業的高收費問題也引發熱議。據了解,目前高端婚介服務收費從數萬到數十萬元不等,但服務質量和成功率卻參差不齊。部分機構利用單身人士的婚戀焦慮,設置不合理條款,收取高額費用。
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提醒,在選擇婚介服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:仔細閱讀合同條款,特別是關于服務內容、期限、退款條件等關鍵內容;對口頭承諾要求寫入合同;保留好付款憑證和溝通記錄,以備發生糾紛時維權使用。
這起事件也反映出婚介行業需要更規范的監管。目前,婚介服務行業缺乏統一的收費標準和服務規范,導致消費糾紛頻發。相關部門應加快制定行業標準,明確服務內容和退款機制,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。
婚戀本是人生大事,婚介服務本應成為幫助人們尋找幸福的橋梁,而非利用消費者焦慮牟利的工具。這起17萬婚介費糾紛,不僅是個案,更應成為推動行業規范發展的契機。在選擇婚介服務時,消費者需要保持理性,而服務機構更應以誠信為本,真正為單身人士的幸福保駕護航。